我市安全评价机构组建行业自律联盟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5-30 13:42

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后,市应急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解读并作出安排部署,要求我市安全评价机构履行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共同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我市安全评价机构积极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和市应急管理局部署,于近日自发组建了行业自律联盟,21家安全评价机构全部加入并签署自律倡议书。

各安全评价机构向社会公开承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安全评价服务质量,积极维护行业形象和信誉,共同创造公平稳定、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合力开创我市安全评价事业新局面。一是严格保持安全评价资质条件,规范安全评价执业行为;二是严守安全底线、法律红线和道德准线,确保不出租出借资质、资格证书,不出具虚假或失实报告;三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持续加强过程控制,不断提升报告质量;四是积极落实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五是坚决做到诚信经营,实事求是地为委托方提供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六是坚持公平竞争、规范运作,不进行恶意低价竞争,持续净化安全评价服务市场;七是持续关注行业发展,积极发挥安全评价技术把关作用,推动安全评价技术方法迭代升级;八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安全评价机构技术服务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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