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您正在收看的是天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与津云新媒体合作推出的《政务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怡明。
《天津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若干措施》于今年8月印发,进一步提升土地要素配置准确性,提高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增强发展潜力、拓展发展空间,推动城市业态、功能、品质不断提升。那么,我市在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上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什么?在盘活存量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上取得了哪些成绩?在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上,我们又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给予支持?
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勇,向网友们解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欢迎您,陈局长!
陈勇: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天津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若干措施》印发不久,对全市带来的整体影响却不容小觑。您能给我们解读一下这次我市在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上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什么吗?
陈勇:好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优化土地管理,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这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也是我们后续的遵循,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工作部署,从“框定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加强管理”五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的思路和方法,增强发展潜力、优化发展空间,推动城市业态、功能、品质不断提升。
一是框定总量。近日,国务院批复了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我们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统筹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时序、结构和布局,对全域实施分区分类用途管制;用足用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工具支持乡村振兴,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需求。
二是严控增量。我们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预留约180平方公里的战略留白用地,为未来发展预留合理空间;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加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管理,完善“增存挂钩”实施机制。
三是盘活存量。我们聚焦“五类空间”,集约高效盘活存量空间、提质增效利用产业空间、混合高效利用土地空间、复合提效利用建筑空间、合理有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有序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以创新存量资源开发模式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同时,加快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
四是提升质量。我们针对不同用地类型分类提出了资源配置要求:市场化配置经营性土地,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建设;高效配置产业用地资源,优化产业业态和空间布局;合理配置乡村土地资源,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均衡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全域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五是加强管理。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规划高水平引领、土地高标准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加强土地全生命周期共同监管,以高效能监管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主要是这五个方面的目标任务。
主持人:民以食为天,地为粮之本。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同时,土地的规划利用对于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这次《若干措施》的出台,我市在土地资源框定总量、严控增量上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陈勇:在框定总量方面,我们结合国务院刚刚批复的《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工作任务。首先,我们要确定在城市规划的发展过程中城市的规模。结合对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分析,比如北京、上海目前都是在总体规划规程中,对建设用地总量提出减量发展,天津在这次国土空间规划上报国家方案过程中,我们提出规划的减量发展,但是在实际上还是比我们现状的用地规模还要有所增加。但总体来说,结合我们总量的控制,今后要实现逐步减量发展,这是我们总的目标。结合天津实际,我们提出整体开发强度,城镇的开发强度控制在全市域面积的36%左右,这也是国际上对宜居城市的指标性考核。到2035年,我们的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在维持上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平上,实现规划建设用地零增长。其次,我们还科学划定了三条控制线:耕地保护、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这一轮我们结合天津的发展趋势,对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首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0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1557平方千米。在此基础上,以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为基础,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上限是2925平方千米,使得我们的城市更加集中紧凑地发展。这是我们这轮国土空间规划核心总量的控制。至2035年,力争实现人均建设用地减量,我们目前人均建设用地的现状大体上在200平方米以上,到2035年随着我们人口的增加,建设用地的严控,控制到134平方米的规划目标。这是我们从总量上提出来,同时我们将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加快完成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做好规划管控指标的传导落实,为各类建设和开发保护活动提供法定依据。
在严控增量方面,重点通过资源利用计划管理促进城镇集约、节约建设。一是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我们在确定城镇开发边界总量的基础上,明确了城镇开发边界内约可以增加611平方公里的新增空间,为我们未来城市发展预留了足够的发展空间。在此基础上考虑到天津的长远发展,我们在611平方公里提出了留出180平方公里的战略留白,这些区域我们在2035年也不再使用,用于我们长远的发展,为未来发展预留合理空间。前段时间,我们进一步细化了城镇开发边界的有关管理细则,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约束作用,严守建设用地“天花板”,既要守住城镇开发边界的总量不突破,也要守住我们新增空间不突破。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增量、存量与流量。
这一轮总规中还增加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专篇。聚焦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违法用地等存量用地消减和使用,提出相应对策,扎实用好建设用地,新增与存量建设用地使用相挂钩、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双挂钩”机制;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纳入规划指标体系。同时要求各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制度,对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和已依法依规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梳理,多措并举消化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引导城镇建设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促进城镇集约集聚建设,优化城镇布局形态。鼓励城镇开发边界外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有序腾退,腾退后的规模指标可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比如我们最近和几个区,都在衔接,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拆除过去的违法建设用地,腾出来的指标放在城市开发边界内,给各区提供新项目落地的空间。
我们实施开发强度管控,坚持减量提质、集约发展,城镇开发边界内着力推进存量资源盘活利用,城镇开发边界外着力推动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也就是我们讲的“退出”。二是建立分区分类用途管制制度,我们对全域实施分区分类用途管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三是加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我们以项目落地配置土地计划指标,保障投资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储备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坚持“以供定储”,优先储备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这里我们也想跟各位网民、各位社会主体表达的意思是,如果有项目,我们是根据项目来落土地的计划,这样确保天津不会因为没有土地的建设指标而落不了项目,所以我们在这方面给予了强力的保障和支持。四是完善“增存挂钩”实施机制,我们坚持以消化存量定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作为安排各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重要依据。就像刚才我举例的,我们的有些区一边腾出土地,一边解决新增量的问题。
主持人:盘活存量,是城市资源的再次开发;培育增量,是新空间的开掘和新动能的引育。这次《若干措施》提到了“盘活存量,以创新存量资源开发模式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天津一直在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立足自身资源盘活存量。那么我市在盘活存量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上取得哪些成绩?有哪些好的做法?
陈勇:盘活存量工作从去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十项行动”“三新三量”的要求后,就成为我们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特别是结合这次三中全会的要求,还有国务院批复的《天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实都是对我们今后盘活存量,应该说有了非常大的制度保障,去年8月,自然资源部将天津全域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我们这项工作已经在全面开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区各部门合力推动存量资源盘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已盘活存量土地约247公顷,实现存量土地盘活收入145亿元,盘活闲置房产约408万平方米。从规划资源领域来说,主要开展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建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做到市、区及各部门统筹联动,重点围绕低效工业用地、低效城镇用地、农村零散低效用地,以及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处置等4个方面推动全市低效用地的盘活和再开发利用问题。
二是摸底数。我们制定了低效用地及存量资源调查认定指南,按照“全覆盖摸底、针对性推动”的工作思路,开展了全市低效用地的摸排,在各区、街、镇以及园区的大力支持下,今年4月底形成了低效用地数据库,并按要求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三是定政策支撑。我们以问题为导向,经对167个项目调研和座谈,形成了问题和诉求清单。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反映的规划与市场的结合、降低土地要素成本、历史遗留不动产问题处置等共性问题,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不动产登记要件的通知》《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天津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提出了土地混合利用、土地用途转换、优化地价缴纳标准、容积率奖励、土地二级市场转让、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一揽子”政策,为解决各类存量资产盘活中遇到各类问题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撑。
四是广宣传。一方面,我们梳理了10个近两年我局出台的盘活存量和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政策,形成《规划资源领域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汇编》,通过我局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另一方面,我们与市国资委举办了3期盘活存量政策大讲堂,将盘活政策做好宣传培训,实现了对市、区两级所有国有企业的全覆盖,并对区、街(镇)、园区及各市场主体,组织召开政策培训会,参会人员累计达到2500余人次。
五是强示范。近期,我们梳理了10个低效用地再开发和盘活存量的典型项目,近期将通过我局公众号向大家介绍,推广有关盘活方式和做法。有时政策是比较死的,但是通过一些案例的实践,我们把案例整理出来,给大家借鉴,这样通过案例的引领示范,能更好理解政策上制定的针对性,通过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承载能力,充分激活闲置或低效资源、资产、资金,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鼓励引导原土地使用权人和社会投资主体自主、参与开发,推动资产资源可交易、资本化、能增值,有利支撑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我们知道有效提升质量,可能需要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可能需要突破瓶颈制约,前瞻布局,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才能不断开辟高质量发展的新境界。这次《若干措施》提出要“提升质量,以资源要素高效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那么我市在土地高效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有哪些具体措施?
陈勇:我局深入贯彻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优化指标配置。为满足房地产市场精细化和多样化需求,我们出台了住宅多样性空间增值利用政策,优化了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进一步提升了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同时,结合最近住建部“好房子”的要求,我们也在深化研究,天津如何落实建设好房子要求,实际上核心还是要推出市场需要、老百姓认可的住宅产品。进一步提高房地产调控的精准度和时效性,科学调节商品房供应规模、节奏和时序,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是完善配置方式。在全国土地市场整体下滑的形势下,我们积极出台阶段性土地出让政策,有效减轻社会市场主体融资压力;积极推行“用地清单制”,提高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比例;优化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完善弹性出让年期制度,推动工业用地由以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方式并重转变。
三是提高配置效率。规范和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制度,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支持存量建设用地快速流转、高效配置。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允许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依据规划改变用途入市交易。
主持人:市规划资源局肩负着全民包括土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这是一项重任,也需要我们破局开路,行改革之道开创新之门。那么天津在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上,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给予支持呢?
陈勇:我们将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规划资源服务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我们着力推动规划资源管理从“数字化”向“数智化”转型,完善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和市国土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推动“一地一码”协同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土地码”应用场景,应用延伸至工业项目建设全过程;我们过去办理行政许可基本上是在政府的各部门内部流转,我们现在设计了“土地码”,乙类项目、社会资本可以通过扫码了解项目进程。比如土地出让程度还是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还是施工许可阶段,另外我们把这些码拓展到今后招商的信息里,通过各区推出的“土地码”可以了解这些项目的区位、四至、用途、初始价格,便利于企业了解政府的推动。另外我们提高用地用海用林审批效率,进一步压缩控规调整修改审查和报批时间。
二是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我们积极做好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和林权交易工作,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规划资源领域市场公平、公开、公正,推动后续市场准入;深化落实土地管理体制机制,稳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开展土地、海洋、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多规合一”基础上,我们全面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深入实施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细化项目分类,进一步优化项目策划生成服务,目前我们天津的规划许可,在用时方面排在全国前几位,市场主体对在天津拿地后,很快能完成规划审批是满意的;我们同时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制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推动工作流程和审批管理标准化,提升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应用水平,最近我们召开了房地产商座谈会,房地产商大部分都对天津在服务房地产前期的各项工作中是非常满意的,在房企总部对各大城市的评比中,我们天津的规划土地保障还是被他们认可的。
四是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我们开通了“京津冀+晋蒙”三省两市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实行个人存量房屋线上交易“带押过户”、推行“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全部实现在建工程抵押线上办理。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日常更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推动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目前我们在做天津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升级版,也列在自然资源部登记局重点支持和关注的领域,很快这项工作也要上线,为更多的老百姓提供不动产确权登记的便利服务。
主持人:谢谢陈局长。围绕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天津一直在持续优化创新环境、不断激发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科学谋划、精准布局,不断取得新成果、新突破。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农业、生态、城镇各类空间布局,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一点点勾勒出美丽天津的新蓝图。
节目开始前,我们在天津政务网、北方网等平台开通了互动渠道,请市民朋友们谈谈对《若干措施》出台的想法和期待,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们都提出了哪些建议和意见。
网民张先生:我们家门口有很多闲置不用的边角地块,好多年都没有利用,感觉很可惜,有没有相关的支持政策能干点什么,让这些地块再次用起来。
陈勇:这位网民的问题很贴近现实生活,很有针对性,我们也在着力解决这些痛点问题。天津从2000年开始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城市建设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海河两岸综合开发改造、轨道交通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快速路、高速路等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在整个城市建设中,随着城市的发展遗留了一些规模不大、形状也不规则、难以独立开发的边角零散地块。把这些地块利用起来,盘活这些城市的沉睡资源也是我们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各地都在推动城市更新,边角地能干什么、怎么干成为我们的新问题。今年以来,我局结合自然资源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政策,结合我们天津实际,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来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首先是干什么,我们与其他城市进行了借鉴和学习,发现这些无法独立开发的边角地块多数是口袋公园、体育场地、停车场、菜市场等一些便民服务设施,而且市场主体积极性很高,老百姓的需求也很强烈。今年3月,我们出台了《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明确了边角地零散用地的定义,参考了其他省市的标准,我们把边角地的标准按照5亩以下,我们都认为是边角地,便于我们判定,把这些地块再利用。也明确了这些地能干什么,比如说家门口的口袋公园、体育设施场地、停车场、菜市场、社区公益性设施,以及便民服务的其他设施,如果有项目的话可以把边角地并入周边的开发项目统一开发,把这些都明确下来干什么。
再就是怎么干,如果这些边角地是储备地,建设刚才提到的那些设施,符合规划的,直接就可以进入建设项目的审批阶段,可以直接办理规划许可;不符合规划的,可以按照储备土地临时使用,用于这些设施的建设;如果边角地周边有建设项目,且边角地面积不超过这个项目用地面积十分之一的,建设项目的建设主体可以申请将边角地与这个建设项目核发一个规划条件,并将边角地协议出让给这个项目的建设主体。如果是已经供应的边角地,建设项目的建设主体也可以把边角地的权属买过来,合并到一起,然后申请对边角地的土地合并和用途变更。
政策实施以来,也涌现了一些典型案例。比如:今年上半年,在河东区中山门地区有一块棚户区改造剩余的边角地,规划是停车场,市场主体对建设停车场也非常感兴趣。在土地招拍挂阶段,市场反响非常强烈,溢价率非常高,实现了土地可盘活,也能够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同时政府也有相应的收益,实现了企业也有盈利的多方共赢局面。
网民刘女士:近年来,天津着力打造“15分钟生活圈”,为的是让百姓生活更加便利、舒适。请问,在完善家门口的商圈以及医疗设施建设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划?
陈勇:打造“15分钟生活圈”是每个城市管理者特别关注的老百姓身边的迫切需求。近年来,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引导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多元化发展,我们会同各委局开展了相关的专项研究。我们局开展了《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南》的编制,已于今年8月9日正式发布,9月10日正式实施。这个《指南》明确了生活圈的各项设施,还在空间布局上进一步细化了各项设施的规划设计要求,是规划编制与规划审批环节的一个重要依据。
在老百姓的生活范围内,比如商圈构建方面,为适应新时代商业发展特征,《指南》致力于进一步完善商业服务设施,提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空间场所,结合街道级社区中心打造街道式商业场所等,形成现代服务业、文旅科创产业和就业中心等空间载体。对城镇社区对应的商业服务设施,也就是社区商业服务中心、菜市场、社区商业服务网点等提出了规划指引。首次提出结合菜市场的实施建设,鼓励规划预留非工业型小型低温食品存储分发空间,为天津市村、市供给联动及“平急保障”提供规划基础。这是我们局做的相关工作,各委局都有相关的专项规划,像商业布局网点规划由市商务局负责,卫生设施的建设由市卫健委负责,都有专项的规划,我们更多地是把标准与各家确认。
在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方面,《指南》对城镇社区医疗服务设施,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工疗康体服务中心、诊所提出了规划设计要求,来确保“15分钟生活圈”这些网点能够足够覆盖。这些还需要结合各个委办局的专项规划,在我们的详细规划空间中一一落位。目前,《指南》已经出台,专项规划在逐步地落位,后续从详细规划上,再把空间落实,这样为家门口“15分钟生活圈”提供依据。我们主要还是从这些方面形成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指南》中也提出,鼓励这些社会资本参与进来,包括各种医疗卫生、教育等结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和今后的运营。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5万人~10万人,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1万人左右。现在市区基本上能做到每个街道构建一个社区服务中心,《指南》去解决标准的问题,利于分级诊疗、预防-治疗-康复接续性的健康管理,提升各种功能,来满足老百姓的社区服务需求。这都是我们在《指南》中给出的具体的标准,后续还是要结合我们在实施层面上,还要把这些东西一一落地,更多地激励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投资共同推进公共产品的供给。
网民宋先生:我家在蓟州区,据我了解去年天津颁布了《天津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施行有一段时间了,我想了解一下哪些地块可以入市?入市对村集体和农民有哪些好处?
陈勇:非常感谢广大网民提出的问题。目前,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是很多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去年5月份,我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天津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我们组织了4个区即滨海新区、蓟州区、静海区、武清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入市地块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二是符合产业准入政策、土地使用标准、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如果是一个新的工业项目,那还要符合污染排放标准;三是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产权清晰、无权属争议,未被司法机关查封或者行政机关限制土地权利;四是地块具备开发功能,具备今后通路、通水、通电等条件;五是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获得组织成员里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符合这五个条件,就能够具备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条件。
其次,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以推动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以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目标,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二是建立分类别、有级差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平衡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收益。本身土地是集体组织的,它出让有可能有增值性的收益,增值性收益归谁?如果归集体、归农户,还有属地的政府,他们之间是怎样的分配机制?所以我们这次也要解决这个分配机制的问题;三是保障入市土地权能,盘活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我们清理散乱污,很多在农村原来高污染的工业被清退后,存在着大量闲置的、低效的土地资源,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把这些资源盘活出来,发挥土地的效益。
截至目前,我市已成交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8宗、323.8亩,成交金额9887万元,实现村集体和农民收入达5336万元。从社会效益看,已入市土地累计带动产业投资规模5.4亿元,提供就业岗位550个,增加老百姓工资性收入1520万元,解决农村脱贫人口就业,也增加了农村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应该说,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村集体和农民都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收益和实惠。
目前,试点的几个区都有一些项目获得了比较好的成功。比如说今年4月份,滨海新区古林街入选了自然资源部全国35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典型示范案例,并荣获了入市程序规范顺畅类的优秀案例,为全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程规范提供了有效的经验样板。目前全国也都在进行试点,因为这是一个涉及农民利益的事,所以还有一个积极稳妥地推动过程。
网民左先生:我经营的企业用地想进行转让,请问局长,转让的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陈勇:在盘活存量过程中,已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转让越来越多。近期,我们出台了《天津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实施细则》,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预告登记转让”及“分割、合并转让”等土地盘活途径。
关于转让流程方面,主要有六项程序:一是提出转让申请,由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提交转让申请;二是进行转让审核,由各区规划资源分局对转让条件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审核意见;三是进行信息发布,转让信息在网上公开发布;四是办理交易,完成交易的,取得成交成果确认书;五是签订合同,转让双方签订《天津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六是办理登记,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给与转让方权利进行确认。为了便利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流通,也可以直接通过线下方式转让,向各区规划资源分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签订《天津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关于转让要求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依法取得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二是符合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建设要求;三是涉及产业投资协议的,应符合相关约定条件;四是相关权利人(共有权利人等)的书面同意。以划拨方式转让的,还需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在实施的过程中,过去这种转让不是特别明确,我们现在提出要建立二级市场,在二级市场上完善经营交易。过去我们有规定,没有达到投资需求的25%,是不允许转让的。这次我们与有关方面进行衔接,特别是与市场主体沟通,比如说他现在没有达到转让条件,在达到25%的过程中,也有新的权利人愿意来投资完成,我们采取“预告登记”的制度来进行推动。如果达到25%,我就可以把不动产转移登记权确认到你名下,来解决再投入的问题。对于这类探索,现在天津已经率先在津南区的一个项目中实现了,未达到25%通过预告登记来达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的目的。目前应该说在国内这方面还是领先的。关于分割、合并转让,一是明确了前提条件,应具备独立分宗条件,符合整宗土地规划要求;涉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使用的,转让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有关权利义务;工业项目配套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用的建设用地不得单独分割转让。指的是有些工业项目干了一半,还有一块空地,也不再继续投入了。实际上是把这块地拆出来,后续可以进行转让,这样便于盘活存量。对于合同中约定的很多公服设施,还是要再完善;二是明确了转让前的论证情况,因为涉及到权利变化,需园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就分割宗地的产业准入、固定资产投资、人防、配套设施、排放指标、消防等方面形成的论证意见后,允许办理往下的手续。在既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上,我们在加快推进二级市场的建设,未来会像一级市场一样,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务。
主持人:感谢陈局长对网民关心的问题的解读。天津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增强发展潜力、优化发展空间,推动城市业态、功能、品质不断提升,助力高质量发展。土地因地制宜地科学规划,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禀赋,彰显天津城乡自然和文化资源特色,谱写好现代化的新篇章。规划资源部门会把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落实到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上,落实到服务和改善民生上,落实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上,为天津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贡献规划资源力量。
本期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观看,下期再会。
- 嘉宾面对面访谈现场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勇